本招标项目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性物资(0#柴油)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因公司日常生产需要,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备注 |
柴油 | 0#(国Ⅵ),密度0.84 | 吨 | 280 | 表中数量为暂估采购总量,实际采购数量根据买卖合同分批次按实际收货数量确定。 |
2.4 供货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若合同供货期限已到,供货总量不足200吨的,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供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且拟投入人员及设备(如带计量装置油罐车)符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2)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国内0#柴油供货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则还须附购货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 8 月 25 日至2023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6 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 元整。
6.2 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 月 日下午17:00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1室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
联系人:应女士、刘先生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