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弥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规定,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弥渡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弥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mdzb-2023-8-C05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弥渡县2023年农业农村局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概况

1、招标编号:dlmdzb-2023-8-C05

2、项目名称:弥渡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是否进口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预算

(元/头份)

合计

(万元)

交货地点

1

猪瘟活疫苗

(ST 传代细胞源)

20头份/瓶

60万

头份

0.3


采购方指定地点

2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20头份/瓶

60万

头份

0.7

注:本项目共1个包,各投标人须按采购内容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预算: 陆拾万元整(¥******.00元)

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招标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7、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8、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9、交货方式:交货现场落地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部GMP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有正式有效的批准文号和2021年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内出具的(连续3个批次)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5、所采购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且疫苗反应死亡赔偿比例≥6%,免疫效果监测试剂补助比例≥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递交

3.1获取方式及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至 2023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渡分公司(弥渡县弥城镇好来世纪4-7商铺4楼)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180*****755微信同号

邮箱报名方式:*********@qq.com%E9%82%AE%E7%AE%B1%E3%80%82">投标人将所需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

3.2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下午14:30。

地点:弥渡县农业农村局4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网站同时发布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3)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渡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

七.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弥渡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412

地 址: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14号

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180*****755(0872-*******

地 址:弥渡县弥城镇好来世纪商铺4-7商铺4楼


(责任编辑:创始人)

标签: 疫苗 猪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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