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灾后恢复生产尿素采购询价函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灾后恢复生产尿素采购询价函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灾后恢复生产尿素采购询价函
2023-08-24 16:53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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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桂财农〔2023〕63号)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今年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产增收。经研究,我局拟采购农业防灾减灾恢复生产尿素一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23年9月3日24:00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或直接确定成交结果。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故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今后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4.付款方式: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货款。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技术要求

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尿素

N含量≧46.3%、25㎏/袋

93.75

按采购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那社乡、东山乡、西山乡相关村屯。

三、其他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货物存放指定地点的存储费用、货物发放的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准时按照指定数量发放到指定地点。

3所有采购货物均为包装完整。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存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

2.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代表签名,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采购设备的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除外)、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近期抽检合格证明材料。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单位,一式三份。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8-*******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本单位已认真阅读了贵局发布的采购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函的全部条款,包括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在报价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函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总报价为(大写):

三、报价表:

四、交货期

签订合同7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附后)

七、联系人:电话:地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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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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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灾减灾 尿素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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