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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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已由东发改投资﹝2022﹞7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ZSG0302G230*****1001002,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东宁市东环路、滨河北路、纬四街、万鹿沟老道及小金桥。

2.3工程性质:改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东环路、滨河北路、纬四街、万鹿沟老道等道路,总面积*****平方米,包括绿化和亮化;改造小金桥,面积1200平方米。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349,855.48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4日。施工总工期33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其所投标段号由小到大标段选定)

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

1

改造东环路(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3年8月24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3-*******

招 标 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兴路73号

邮 编:******

联 系 人:纪先生

电 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一条路牡丹街信大广场小区1号楼8层

邮 编:******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0453-*******

电子邮件:hljst666@163.com

日 期:2023年8月24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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