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等(二次)招标公告
阀门等(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澄城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汕头分院
勘察单位
联 系 人
郭炜佳、纪平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澄城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
第一包阀门类890040.00元,第二包起重机类202118.20元,第三包水泵类766990.80元,第四包曝气管311211.00元,第五包储泥仓300000.00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政府投资 %
自筹100 %
私营 %
外资 %
招标内容
按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汕头分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澄海市立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编制的预算书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设备的要求,经销商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不低于150万元,投标人无不良供货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7、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不小于150万元)的业绩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三、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05年11月3日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
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2005年11月3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
澄海区蓬岭路建设大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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