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1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XA-2023-011(CS)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5,7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物业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65,7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5,7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物业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665,760.00 665,7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物业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物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3.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3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自开户之日起至投标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18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18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1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西安市财政局 市财函〔2022〕86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街

联系方式:高仕文 185*****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18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9-********/153*****965

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4日


标签: 交通警察 物业服务 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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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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