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公司年开发项目景观设计服务集中采购两年期招标公告第二次

中国电建地产公司年开发项目景观设计服务集中采购两年期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2023-2025年开发项目景观设计服务集中采购(两年期)招标公告(第二次)
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建地产2023-2025年开发项目景观设计服务集中采购(两年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全国,具体地点以各项目合同签订为准。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服务期限:7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9月20日。
2.4 招标范围:中国电建地产开发项目园区景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园区范围内的软景、硬景、大门、围墙、水体、景墙、景观照明、景观构筑物、时令花卉(首次种植及养护)、雕塑小品等景观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施工现场服务及驻场等。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2.6.1中标入围单位数量:3家(评标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入围单位均为本项目中标入围单位)。

2.6.2框架协议期限:集采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3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6.4本次采购采用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招标方式(简称“框架集采招标”)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招标人归集预期一定期限内的重复性采购项目或不同实施主体的同类采购项目的内容范围以及预计采购数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框架协议中标入围单位(3家),并以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即集采合作协议)约定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质量标准、交易条件、协议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单位(即实际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具体项目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第一阶段形成框架协议中标入围单位中确定最终成交单位,签订具体项目《XXX项目景观设计合同》并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景观设计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具有至少10个与克而瑞2022年销售排行榜前20强(以克而瑞2022年房地产企业操盘金额排名为准)房地产企业(含下属单位)合作的住宅项目景观设计服务合同。(2)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与克而瑞2022年销售排行榜前20强(以克而瑞2022年房地产企业操盘金额排名为准)房地产企业(区域级或集团级)合作的景观设计服务战略或集采合作协议/合同。备注:①克而瑞2022年销售排行榜操盘金额排名前20强房地产企业简称分别为:碧桂园、万科地产、保利发展、绿城中国、中海地产、华润置地、招商蛇口、金地集团、龙湖集团、建发房产、融创中国、滨江集团、中国金茂、绿地控股、越秀地产、华发股份、中国铁建、旭辉集团、新城控股、远洋集团。②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1)和(2)。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禁用供应商,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依法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景观行业从业经验。主创设计师(设计负责人),具有8年及以上景观设计工作经验,且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与过至少3个与克而瑞2022年销售排行榜前20强(以克而瑞2022年房地产企业操盘金额排名为准)房地产企业(含下属单位)的景观设计服务合作项目。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澍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江西,南昌市,北京市,海淀区,南昌,020-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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