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办公楼天井立柱石材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办公楼天井立柱石材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办公楼天井立柱石材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项目联系电话 173*****693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3*****69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

项目编号: GC2023ZC0121号

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办公楼天井立柱石材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业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采购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24 08:30:00 至 2023-08-31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04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3-09-0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4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到*********qq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与代理机构联系,免费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86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73*****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婷婷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蔡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 173*****69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1_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办公楼天井立柱石材及外立面玻璃幕墙维修项目——磋商文件8.24定稿.docx

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8-24

标签: 外立面玻璃 幕墙维修 公安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