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交易编号 LXSNYNCJ-2023-02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马彦奇 联系电话 139*****00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4 1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8-25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8-24 1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25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001 LXSNYNCJ-2023-02 服务类 *****.0

公告内容

  • 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对临夏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采样采购项目进行邀请竞价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LXSNYNCJ-2023-02

    二、采购内容:按照《土壤普查外业调差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进行44个耕地园地及6个林地草地,共计50个样品的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00元

    四: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相关标准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

    调查采样区域为全市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未利用土地,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

    每个点位的位置已预先设置定位,按照位置精准采样。调查样点及其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普查工作全过程唯一信息溯源码。

    三、调查采样任务要求

    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领任务;组建调查队;接受培训;做好入场准备;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完成表层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表层样品采集;并做好离场善后工作。

    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地表特征、空间位置、土壤利用、成土环境等自然景观和人为影响的背景信息及景观照片采集等。调查时要记录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记录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施肥管理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

    调查采样应结合农时,耕地调查采样宜在上茬作物收获后、下茬作物整地施肥前开展;果园宜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开展;林草地采样需避免雨季。

    耕地、林地、草地样点采样深度为0~20cm,园地样点采样深度为0~40cm。若耕地、林地、草地有效土层厚度不足20cm和园地有效土层厚度不足40cm,采样深度为有效土层厚度。

    表层样品采集按梅花形、蛇形法或棋盘法等5-15个多点混合取样方法。表层样点需同时采集三类样品,包括一般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和土壤容重样品。采用“四分法”进行采集,一般样品采样量为3kg(建议鲜样5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采样量为5kg(建议鲜样8kg);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样量为2kg(建议鲜样3.5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采样量为4kg(建议鲜样7kg);土壤容重样品采集中,利用不锈钢环刀(统一用100cm3体积的环刀)采集样品,对于耕地、草地和林地样点,选择以中心点为中心并包含中心点的3个邻近混样点作为容重采样点,每个混样点采集1个容重样品,每个样点共采集3个容重平行样,对于园地样点,选择包含中心点的邻近的两棵树,在每棵树的两个混样点处各采集1个容重样品,每个园地样点共采集4个容重平行样。

    调查采样应通过手持终端APP完成任务认领、实地采样、数据保存和上传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并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等工作。调查采样过程中,需强调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的规范化采集,并对接农户和一线农技人员;需强化样品采集、标签、包装与流转的规范性。

    四、设备物资要求

    根据调查采样工作需要,应配备数量充足的设备物资,主要包括交通车辆类、图件文献类、信息设备类、摄录装备类、采集工具类、速测仪器类、辅助材料类、生活保障类等物资。

    五、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临夏市

    六、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七、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和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8)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明函,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列入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入围名单。(11)本项目严格按照本招标系统程序进行。

    八、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被邀请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8月24日18:00至2023年8月28日18:00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竞价。

    九、最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按照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原则上选择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同时,招标人保留拒绝恶意低价中标的权力。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马彦奇

    联系电话:139*****003

    2023年8月24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报价

标签: 调查 普查 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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