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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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8-24 18:1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25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28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公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合作伙伴引入,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比选人根据比选结果与中选人达成合作意向(注:如果比选人不再开展本项目相关服务,则本次比选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教育信息化项目网上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需求需求、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服务。为了做好该项目的设备及服务采购、实施及运维服务等工作,我公司拟对该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部分最高参选含税总价为*******.00元,设备部分最高参选含税总价为*******.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本项目所有设备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含软硬件系统安装调试及总体集成联调完毕,必须实现考点学校、县、市、自治区巡查平台互联互通,并能够与已建保密室和部分考点高清网上巡查系统的高清网络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实现互联互通,实现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1.4质保期: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5本项目评选委员会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1名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2联合体代理商:不允许。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c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f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g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h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i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 j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5日(9:00)-2023年8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3.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联系比选人获取。 3.3比参选保证金:不收取。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4.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文件递交至贺州市建设东路208号电信大楼;电子文件发送至比选联系人邮箱。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比选联系人:陶睿 电话:189*****367 邮箱:189*****367@189.cn 技术联系人:容健辉 电话:189*****00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2023年8月24日 |
标签: 教育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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