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监理

蕉城区“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监理

蕉城区“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蕉城区“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补助、区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将进一步完善赤溪镇、洋中镇、三都镇、洪口乡4 个乡镇镇区生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对以下三个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 其中:赤溪镇规模为800m3/d主要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各维修更换;洋中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为 2000 m3/d。 三都镇保持原有处理规模及排放标准,污水站原有膜设各更换,配套相应的膜清洗装置、增加紫外消毒及除磷加药系统。污水收集管网方面:洋中镇、赤溪镇、三都镇、洪田乡4个乡镇合计新建污水主管网28.976km,接户管 62.1km,其中洋中镇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13.597km,新建接户管 26.00km,修建提升泵站2座,规模合计140吨/天;赤溪镇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 14.068km,新建接户管 28.00km,修建提升泵站 1座,规模 300吨 /天;三都镇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0.802km,新建接户管 7.00 km; 洪口乡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0.509km,新建接户管 1.10km。户管 26.00 km,修建提升泵站 2 座,规模合计 140 吨/天;赤溪镇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 14.068 km,新建接户管 28.00 km,修建提升泵站 1 座,规模 300 吨/天;三都镇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 0.802km,新建接户管 7.00 km;洪口乡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 0.509 km,新建户管 1.10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包含《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6884.64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4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安泰路1号元宏花苑1幢二层、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碧海云天1幢1梯402室,邮编:******

电子邮箱:NDYCJS@126.com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 钟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污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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