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洞口第二发电厂生产用液氨(槽车装)招标公告
石洞口第二发电厂生产用液氨(槽车装)招标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生产用液氨(槽车装)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委托,对生产用液氨(槽车装)采购进行招标代理,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生产用液氨(槽车装)采购
项目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厂内
项目内容: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生产用液氨(槽车装)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最近三年内没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
8、生产商投标,应具备《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与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承运意向协议或合同,并提供承运车辆、人员;经销商投标,应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与产能满足要求的、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或合同,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与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承运意向协议或合同,并提供承运车辆、人员;
9、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4日
报名时间:报名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上午9:30-下午16:30时
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一份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四、联系方法: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联系人:吴玮玮
电 话 :***-*********364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财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0楼
联系人: 郑海迪
电 话:13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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