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和静县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巴州和静县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2*****082******)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静县
2.项目规模: (1)拆除西城区现状锅炉房2台46MW锅炉的引风机,保留现状的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对其进行改造,满足二氧化硫和粉尘超低排放要求:新增2台锅炉Scr脱硝设备,保留现有的Sncr脱硝方式,两种方式根据锅炉负荷运行情况进行使用来满足氮氧化合物超低排放的要求。(2)上游镇:对现状2台10.5MW锅炉烟气进行提标改造,新增Sncr脱硝设备1套,将现状2台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安装2台布袋除尘器,将现状脱硫塔拆除,安装1台脱硫塔,两炉一塔,对现有的沉淀池进行改造。(3)巴音布鲁克镇:对现状2台7MW锅炉烟气进行提标改造,新增Sncr脱硝设备1套,将现状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将现状脱硫塔拆除,安装1台脱硫塔,两炉一塔,对现有的沉淀池进行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名称: 巴州和静县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巴州和静县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其中: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保类相关设计资质,并有相关燃煤锅炉环保改造设计经验的优先。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供热设计)或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保类相关设计资质,并有相关燃煤锅炉环保改造设计经验的优先。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供热设计)或热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须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或[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4、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施工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电子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的电子扫描件。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指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3.7、其他人员要求: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3.9、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00:00到 2023年08月30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jbzggzy.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工程保函(采用工程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或者采用转账(或电汇)(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交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或电汇)至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子账户,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提供保函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的扫描件,须在标书中提供)。(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附件”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zw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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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a0e32a-7190-4bfd-adcb-48d1b55fd2ce.html(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8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