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公开比价公告
(ZJMK-TJ-********-001)
一、比价条件:
1.工程名称: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2.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3.比价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4.合同估算价:约4.6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比价范围:
(一)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主要工程量:注浆站新做约窗户13樘,门1樘等具体工程量以实际验收为准。
(三)工期:15日历天
(四)合同方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集团公司零星工程合同范本)。
(五)质保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比价人资格要求:
比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四、结算相关要求
(一)结算依据:
1.计价依据:计价依据:定额采用《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2.本工程为矿成本工程,配套取费标准执行中煤建协字【2016】116号文等,按照张煤经营【2012】52号文中规定50%执行,税金按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按照矿有关文件规定的生产费用工程取费标准执行(招标按招标价格及招标费率执行)。材料价格执行淮南市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价,或参考淮南市周边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不足部分询价。工广内施工的,未装电表、水表的,施工用水、电力等动力费用根据定额全额扣除(装电表、水表的,根据表的数据据实扣除);工广外施工的,上述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2.税金调整:执行安徽省造价增值税一般计税,税率9%。
(二)结算周期及程序:
工程竣工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含发包人审计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审计)、提供合规发票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后,双方协商支付,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无息支付(注: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五、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10:00~8月28日10:00
六、报名方式: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招标平台
七、比价中标人确定方式:
1.入围方式:截至报名时间结束,若报名企业超过5家,则通过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比价平台从报名企业中随机筛选5家,确定为入围单位,若不足五家全部为入围单位。
2.比价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淮南矿业集团工程比价平台通知入围企业,入围单位携带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09:30至张集煤矿中央区办公楼二楼企管科科会议室递交比价文件(比价文件2套样式见附件1)。
3、评标基准价C:评标基准价C=入围且经评审有效的比价人比价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基准价C计算比价人的报价偏差率。偏差值绝对值最小的为比价中标人。
4、保证金:保证金捌佰元整须在比价开标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从基本账户转账)。比价会议开始前比价单位前往张集煤矿财务科办理收据,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单位补缴),待竣工中标单位前往张集煤矿财务办理退还(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前往张集煤矿财务办理退还。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基本账户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淮南洞山支行178*****2313
地址、 电话:安徽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矿
孙工:0554-*******(基本账户转账备注栏注工程名称)
八、联系人:
周科长:0554-*******
宋 工:0554-*******
九、其他:
1、比价人自行现场踏勘。
2、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切勿报名,否则将根据集团公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3、系统选中的企业,非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不进行施工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携带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保障金单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集煤矿
2023年**月**日
附件1
比价报价函
致: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1、根据你方比价工程项目编号为 {ZJMK-TJ-********-001} 的 张集煤矿北区地面注浆站门窗等零星维修工程 工程比价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比价比价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比价文件的比价须知、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管理费、利润及组织措施费费率取费标准)×( %)的比价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比价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等相关文件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比价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比价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比价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比价函附录是我方比价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约定工期和比价文件或发包人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每项单项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比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比价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否则愿接受发包方处违约处理。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比价文件规定和比价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比价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比价人提交履约担保。
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响应并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本项目(技术要求)全部内容。
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及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报价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2023年 **月**日
二、报价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 姓名: | |
2 | 工期 | …… | 天数: 15 日历天 | |
3 | 质量 | …… | 合 格 | |
4 | 投标有效期 | …… | 天数: 60 日历天 | |
5 | 缺陷责任期 | …… | 24个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同名称)的投标的一切事项,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页应附“银行支付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提供的基本账户证明”。
不接受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六、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致: (招标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XX专业)XX级建造师。我方承诺该项目经理仅服务于本项目。若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有在建工程并经核实,中标后于签订合同前完成更换(从原项目退出,调整到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如有)。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活动,我公司在此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后如发现我公司承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没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B证等
注:投标报价说明
1.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报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费率不变。
2.投标人按照取费标准(详见附件:取费标准),自报管理费、利润及组织措施费费率(下浮率),报价方式为:取费标准×(XXX) %。
3.招标控制价(费率):本项目商务报价参照《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基价)》相应专业取费标准统一报价(注:建筑、安装、装修等采用统一报价)。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取费标准×90%。超出90%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取费标准:
中煤建协字[2016]116号取费标准 | ||||||||
专 业 | 管理费 (%) | 利润 (%) | 组织措施费(%) |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二次 搬运费 | 冬雨季 施工增 加费 | 已完工程及设备 保护费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临时保护 设施费 | |||
一般建筑工程(三类) | 21.42 | 23.6 | 0.28 | 0.24 | 0.31 | 1.09 | ||
金属结构制作兼安装工程 | 17.23 | 17.35 | 0.22 | 0.085 | 2.58 | 0.53 | ||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 10.15 | 19.4 | 0.17 | 0.085 | 2.92 | 1.16 | ||
大型土石方(机械施工) | 7.93 | 8.3 | 0.26 | 0.36 | 0.18 | 0.23 | ||
桩基工程 | 18.26 | 18.4 | 0.23 | 0.18 | 2.67 | 1.03 | ||
地面轻轨铺设 | 9.02 | 18.4 | 0.22 | 0.18 | 2.81 | 1.62 | ||
取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标签: 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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