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恩施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恩施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ESCG(Z)-[2015]H46号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恩施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所需视频监控设备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恩市财采计[2015]751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现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视频监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预算资金:80万元
三、合格投标申请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书且通过当年年审;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中主要产品[摄像机、星光球、LCD拼接屏、监视器、综合管理监控平台(含服务器)、解码器、总线式主机、NVR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从业经验,近年来有同类型工程项目施工经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7、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组织能力将所有设备送到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需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 2015年12月8日17时00分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如下: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凭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
行 号:********0312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持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审验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5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复印件、2015年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凭证复印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收据、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9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
开标地点: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
机关事务局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9*****599
地址:恩施市市府路23号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esscg.com.cn)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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