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服务中心电梯供应及配套安装招标公告
殡仪服务中心电梯供应及配套安装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的殡仪服务中心电梯供应及配套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电梯供应及配套安装1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3)交货及安装地点: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8)须为谈判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书)。
9)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其中包括: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近三个月2015年8月至10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满足投标资格要求(9)的证明材料、在苏州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材料)。
6. 请申请人于 2015年12月1日至 2015年12月7日每天上午 8时30 至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大新镇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一蕾 联系电话:137*****999
招标代理人(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联系人:朱小燕 联系电话:138*****174 传真:****-********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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