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关于给予企业吸纳毕业大学生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人社局:关于给予企业吸纳毕业大学生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缴纳6个月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经我单位审核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纳6名高校毕业大学生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应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金额*****.75元,应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武鸣区新城路49号),邮编:******。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wmjyzx@163.com
附件:1.武鸣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2.武鸣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7日
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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