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太阳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修水县太阳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修水招字【2015】95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太阳升镇人民政府 | 招标工程项目 | 修水县太阳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修水县太阳升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修发改投资字【2015】169号 | |||
项目总投资 | 37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安装)等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安装)等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 “三无证明”(必须是2015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在修水县有在建工程的还须提供修水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所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2010年版投标资格送审表》一式两份;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考证、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及安全员安考证。 | ||||
其他要求 | 提供法人及拟派建造师2015年11月1日(含)后的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 联系人 | 万志聪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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