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 ||
行政区域 | 马尾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10: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诗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1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真怡、135*****6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诗琼139*****191 |
项目概况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3]036号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评估报告及“污水零直排”一园一策建设方案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方式:现场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购买磋商文件的,将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
联系方式:郑真怡、13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
联系方式:吴诗琼13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诗琼
电 话: 13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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