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期“四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期“四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期“四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SZJC2023-BS-G-022)
【发稿时间:2023-08-25】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期“四室”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3-BS-G-022

2.项目名称:全市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期“四室”建设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00)

5. 交货期: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

6.免费质保期:本项目所有产品硬件三年免费保修、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电话报修后,投标人需在4小时内上门服务、1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遇投标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投标人需协调原厂商提供原厂保修服务。如需替换设备或零件,配置不得低于原有配置。其中,所有硬件内置的定制软件、配套管理软件及附带软件提供采购人永久免费使用权,在免费服务期内,需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进行免费升级、维护、排障,并遵循兼容性适配要求,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7.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指挥会商室增配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中控主机

1

2

智能控制编程

1

3

手持控制设备

1

4

无线路由器

1

5

多媒体矩阵

1

6

5G执法记录仪

2

7

调音台

1

8

音频处理器

1

9

功放

3

10

10寸音箱

4

11

5寸音箱

2

12

天线放大器

1

13

1拖4会议话筒

2

14

1拖2手持话筒

1

15

反馈抑制器

1

16

大合唱话筒

2

17

电源时序器

2

18

音频隔离器

2

19

地插

1

20

采集设备

1

21

身份证读卡器

1

桌面云系统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桌面云系统-服务端

2

2

桌面云系统-瘦终端

30

3

桌面云系统-虚拟化软件

2

4

桌面云系统-专用交换机

1

5

显示终端

30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指挥会商室增配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一拖二U段手持真分集

1

2

参会席桌面无线话筒

1

3

中控主机

1

4

智能控制编程

1

5

手持控制设备

1

6

无线路由器

1

7

会议录播主机

1

8

网络数字音频处理器

1

9

8路电源时序器

1

10

5G执法记录仪

2

11

采集设备

1

12

身份证读卡器

1

13

42U机柜

1

案件查账室终端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交互式电子白板

1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3

麦克风

1

稽查询问室(3间)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6

2

被询问人特写摄像机

3

3

温湿度探测设备

3

4

询问主机

3

5

有线双耳耳机

6

6

高保真拾音器

3

7

网络交换机

3

案件查账室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3

查账主机

1

4

有线双耳耳机

2

5

高保真拾音器

1

6

网络交换机

1

驻办案点案件查账室(高新区)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被询问人特写摄像机

1

3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4

查账主机

1

5

有线双耳耳机

2

6

高保真拾音器

1

7

网络交换机

1

8

18U机柜

1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指挥会商室增配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一拖二U段手持真分集

1

2

参会席桌面无线话筒

1

3

中控主机

1

4

智能控制编程

1

5

手持控制设备

1

6

无线路由器

1

7

会议录播主机

1

8

网络数字音频处理器

1

9

8路电源时序器

1

10

5G执法记录仪

2

11

采集设备

1

12

身份证读卡器

1

案件查账室终端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交互式电子白板

1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3

麦克风

1

稽查询问室(3间)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6

2

被询问人特写摄像机

3

3

温湿度探测设备

3

4

询问主机

3

5

有线双耳耳机

6

6

高保真拾音器

3

7

网络交换机

3

8

18U机柜

3

案件查账室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3

查账主机

1

4

有线双耳耳机

2

5

高保真拾音器

1

6

网络交换机

1

7

18U机柜

1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指挥会商室增配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一拖二U段手持真分集

1

2

参会席桌面无线话筒

1

3

中控主机

1

4

智能控制编程

1

5

手持控制设备

1

6

无线路由器

1

7

会议录播主机

1

8

网络数字音频处理器

1

9

8路电源时序器

1

10

5G执法记录仪

2

11

采集设备

1

12

身份证读卡器

1

案件查账室终端设备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交互式电子白板

1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3

麦克风

1

稽查询问室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被询问人特写摄像机

1

3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4

询问主机

1

5

有线双耳耳机

2

6

高保真拾音器

1

7

网络交换机

1

8

18U机柜

1

案件查账室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3

查账主机

1

4

有线双耳耳机

2

5

高保真拾音器

1

6

网络交换机

1

7

18U机柜

1

驻办案点案件查账室(张家港)

序号

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景摄像机

2

2

被询问人特写摄像机

1

3

温湿度探测设备

1

4

查账主机

1

5

有线双耳耳机

2

6

高保真拾音器

1

7

网络交换机

1

(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182*****950(不见面项目)QQ:*******************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选择供应商,登陆后在采购业务下,点击“不见面开标”,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供应商对不见面系统操作流程不了解可自行携带相关设备(具有视听输入输出功能的笔记本电脑、CA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现场工作人员将提供技术支持。

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

联系电话:189*****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金静

电话:0512-********



*****ab*****a5d2875b2f019c90.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930f*****ab*****a5d2875b2f019c90.shtml

标签: 税务局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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