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公司实物自营商品采购项目-2023-比选公告

金科公司实物自营商品采购项目-2023-比选公告

金科公司实物自营商品采购项目-2023 - 比选公告

2023-08-25


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金科公司实物自营商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MFT202*****096;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采购人为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为积分商城采购一批实物自营商品,包括洗衣液、食用油、毛巾、洗洁精,不含税预算金额为9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各采购包技术规范书。

1.2 资金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1.3 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4 合同期限:自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 年 12月31日(采购包1、采购包2待上期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或合同期限到期后开始执行本期合同)。

1.5 交货地点:全国

1.6 本项目划分4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中选2家,份额分配比例均为 60%、40%。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各采购包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包

采购内容

规格

主要参数

预估采购数量(个)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1

洗衣液

2KG

订单下达时间起剩余保质期不低于24个月,每个规格的产品必须含一个瓶装

******

3800

4KG

******

采购包2

食用油

400ML

非转基因,质量一级,订单下达时间起剩余保质期不低于12个月。限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调和油,不接受其他品种食用油

******

2000

5L

******

采购包3

毛巾

两条装

尺寸不低于70mm*30mm,含棉量100%,质量一等品,克数不低于100g,包装为袋装或盒装

******

1800

一条装

******

采购包4

洗洁精

1KG

订单下达时间起剩余保质期不低于24个月,包装必须为瓶装

******

1600

500g

******

1.7本项目各采购包设置最高应答限价,采购包1最高应答限价为 3800万元(不含税总价),采购包2最高应答限价为 2000万元(不含税总价),采购包3最高应答限价为 1800万元(不含税总价),采购包4最高应答限价为 1600万元(不含税总价),应答人报价不得高于各采购包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快消品类实体衍生品

1.000

包2

快消品类实体衍生品

1.000

包3

快消品类实体衍生品

1.000

包4

快消品类实体衍生品

1.000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采购包1)

2.1.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1.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有洗衣液品类销售业绩经验。上述合同证明中签约主体必须为此项目应答人,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应答截止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③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时间为准。④合同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⑤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或合同内容未能区分应答产品/服务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1.4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个积分项目经验。(需提供积分合作协议,且协议必须为应答人与积分平台所属公司签订。)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1.6针对本项目本品类,原厂和其对应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原厂指:品牌商标注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代理商指:商标注册人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且授权的代理商;或商标注册人指定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授权的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的相关材料)。

2.1.7如同一品类两个品牌的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则两个品牌均不保留。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资格要求(采购包2)

2.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2.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有食用油品类销售业绩经验。上述合同证明中签约主体必须为此项目应答人,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应答截止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③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时间为准。④合同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⑤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或合同内容未能区分应答产品/服务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2.4 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个积分项目经验。(需提供积分合作协议,且协议必须为应答人与积分平台所属公司签订。)

2.2.5资质要求:若应答人为食品销售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若应答人为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2.6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2.7针对本项目本品类,原厂和其对应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原厂指:品牌商标注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代理商指:商标注册人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且授权的代理商;或商标注册人指定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授权的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的相关材料)。

2.2.8如同一品类两个品牌的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则两个品牌均不保留。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3资格要求(采购包3)

2.3.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3.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有毛巾品类销售业绩经验。上述合同证明中签约主体必须为此项目应答人,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应答截止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③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时间为准。④合同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⑤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或合同内容未能区分应答产品/服务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3.4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个积分项目经验。(需提供积分合作协议,且协议必须为应答人与积分平台所属公司签订。)

2.3.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3.6针对本项目本品类,原厂和其对应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原厂指:品牌商标注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代理商指:商标注册人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且授权的代理商;或商标注册人指定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授权的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的相关材料)。

2.3.7如同一品类两个品牌的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则两个品牌均不保留。

2.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资格要求(采购包4)

2.4.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2.4.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3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有洗洁精品类销售业绩经验。上述合同证明中签约主体必须为此项目应答人,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需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②须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和【应答截止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③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没有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内容的服务时间为准。④合同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或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⑤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或合同内容未能区分应答产品/服务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4.4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个积分项目经验。(需提供积分合作协议,且协议必须为应答人与积分平台所属公司签订。)

2.4.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以应答截止日期倒推)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2.4.6针对本项目本品类,原厂和其对应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原厂指:品牌商标注册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代理商指:商标注册人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且授权的代理商;或商标注册人指定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授权的指定/独家/唯一/承诺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其品牌业务指定单位的相关材料)。

2.4.7如同一品类两个品牌的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则两个品牌均不保留。

2.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12时00分至2023年08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登录公司ES账号并点击确认开标一览表内容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样品的递交

需提供本项目各采购包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标好编码的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应答人提供的全部样品应于应答截止日前寄送至如下指定地点: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白各庄518号绿洲水乡酒店

收件人:熊思琦

联系电话:188*****511

注:超过应答截止时间送达样品的应答人将按否决应答处理,不具备中选资格。

六、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6.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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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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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32号博瑞琪大厦8层

联系人:石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华景路1号

联系人:邓东梅、张志国、徐胜朋、劳积智

电 话:138*****276136*****020

电子邮箱:138*****276@139.com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附加项

1、供应商操作指引:

(1)供应商系统注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此步骤)

(2)登陆供应商系统,查询此项目并进行报名操作。

2、本项目采用应答文件无纸化,应答人只需在ES系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不接收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

3、供应商可在应答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如对本公司报价无异议请点击确认,如需提出异议,请在应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在ES系统上提出。

注:供应商异议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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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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