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QHZHQ4标段站指挥部物资招标公告

GKQHZHQ4标段站指挥部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GKQHZHQ4标段站项目指挥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5GSGKXM-002

1、招标条件

1.1本次物资招标项目为格库铁路GKQHZHQ4标段站前工程,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GKQHZHQ4标段站项目指挥部。本次招标的中砂、碎石、片石、柴油、型钢、声测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5.《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

1.2.6.《铁路建设项目物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9〕225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GKQHZHQ4标段站前工程,线路长度约94.806正线公里。其中路基长度86.718Km,路基土石方量约619万立方,新建车站3座(那陵格勒站、塔尔丁站、甘森站),预留车站2座(格南木嘎站、甘森湖站),大、中、小桥1595.53延长米/11座,特大桥6533.21延长米/2座,桩基2.9万延米,涵洞182座,全部为框架涵。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共分13个包件,一包一投。详细情况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砂、碎石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碎石、中砂采矿许可证。

3.1.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2013、2014年所供货项目试验室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1.4投标人需具有2013、2014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铁路、公路建设项目供货合同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不少于一份)。

3.1.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柴油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和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3. 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2.4.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3、201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5.投标人需出具近2013、2014年两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7.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3型钢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3.2.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型钢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零售许可证书)和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3.3. 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3.4.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3、201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3.5.投标人需出具近2013、2014年两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3.7.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4声测管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2. 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3.4.3.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3、201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4.4.投标人需出具近2013、2014年两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4.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4.6.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5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发售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项目指挥部(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投标人须派代表携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10:00时,地点为: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中铁十七局集团格库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没有按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5年12月20 日10:00时。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中铁十七局集团格库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项目指挥部

地 址: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项目指挥部(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联系人:严先生 手机:133*****321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 181*****202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GKQHZHQ4标段站前工程

自购物资第一批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编号:ZT17-5GSGKXM-002)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HS-1

中砂

150000

1000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五公司格库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

HS-2

中砂

150000

1000

3

HS-3

中砂

150000

1000

4

SS-1

碎石

105000

1000

5

SS-2

碎石

105000

1000

6

SS-3

碎石

105000

1000

7

PS-1

片石

75000

1000

8

PS-2

片石

75000

1000

9

CY-1

柴油

4000

1000

10

CY-2

柴油

4000

1000

11

CY-3

柴油

4000

1000

12

CY-4

柴油

2000

1000

13

XC-1

型钢

1800

1000

14

SCG-1

声测管

26000

1000

注:各包件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l 附件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5GSGKXM-002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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