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启用2处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启用2处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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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fhbj/202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09:59
名  称: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启用2处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公安局关于启用2处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2023〕4号)》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对于驾驶黑烟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交通违法行为代码“7099”处以500元罚款。

现将我市2处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设备予以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附件:东方市2处机动车尾气抓拍执法设备点位表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东方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东方市2处机动车尾气抓拍执法设备点位表

序号

点位名称

违法行为类型

1

东方市北九龙路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旁(经度108.7034°,纬度19.1021°)

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

东方市南九龙路9号小岭九龙羊庄旁

(经度108.6939°,纬度19.1013°)

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相关文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黑烟车电子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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