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采购第三方驻厅服务项目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采购第三方驻厅服务项目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诚邀第三方驻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于2023年8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书面密封报价响应文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采购第三方驻厅服务,主要从事办税服务厅导税、涉税咨询、巡厅、接听大厅热线以及自助办税区辅导的工作。
(二)项目要求:
项目需派2名驻厅服务人员。
1.人员要求
(1)年龄20-35周岁,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税收、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工作踏实认真负责;
(3)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能熟练操作办公系统;
2.服务要求
(1)导税台涉税咨询引导服务:
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记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意识;
②能够主动学习税务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文件;
③能够准确理解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并在能力范围内予以解答;
④熟悉各项业务对应报表、表单及各自存放位置,能够准确指导纳税人填写报表、表单;
⑤能够区分纳税人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并准确引导至对应业务窗口或电子税务局办理;
⑥能够将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记录下来,并跟踪解决。
(2)自助区网上办税辅导服务:
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记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意识;
②能够主动学习税务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文件;
③能够准确理解纳税人咨询的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操作问题,并在能力范围内予以指导;
④掌握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各类办税渠道和方式,熟悉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操作、办税流程;
⑤能够准确、快速指导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等系统上进行税费申报、发票申领、证明开具等一系列全流程操作;
⑥能够及时发现、记录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向前厅小组长报告;
⑦能够配合征收管理科定期收集电子税务局等系统存在的不足之处和优化建议。
(3)大厅运行巡视服务:
①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协作意识;
②能够配合导税台和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纳税人领取报表、表单;
③能够巡视大厅内纳税人佩戴口罩情况,对未规范佩戴口罩的纳税人予以提醒,督促其规范佩戴口罩;
④能够按照“一窗一人”原则,引导办理业务纳税人只留一名在窗口位置落座,其余随行人员在纳税人等候区或窗口座椅一米线外等候,避免人员扎堆;
⑤能够引导等候区纳税人间隔就坐;
⑥能够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劝导对业务办理等有争议、情绪激动的纳税人至后台处理;
⑦具备大厅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能力,并及时向前厅小组长报告。
3.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支付驻厅服务人员工资薪金、五险一金等待遇;
(2)成交供应商对驻厅服务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
(3)因供应商原因需要更换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驻厅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考勤等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或因连续超过一个月假期造成人手不足、未通过采购人考评等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供应商应配合及时更换补充人员。
4.着装要求
驻厅服务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税务制服。
二、采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壹拾陆万圆整;小写:******.00元。
三、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四、采购方式和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形式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议:评分将按公司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和商务部分得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第一供应商候选人,其余的递补供应商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第二、第三供应商候选人。若有相同的综合得分,则其中供应商报价低的将被排序在前;若综合得分和报价仍相同,则由采购小组全员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至报价截止时间为止,若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报价无效。
五、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一)服务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二)服务期限:1年
六、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一)报价为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含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制服费用等)。
(二)对于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供应商要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再在旁边注明免费。
(三)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四)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结束后,组织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二)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办理付款手续。
八、采购文件领取及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30日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十楼第一税务所
九、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其他证明文件
5.具体响应内容(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十、在报价截止前,采购人可以对本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
联系人:念洁 联系电话:159*****118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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