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
物业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
物业社会化保障招标公告(2023-JQ05-F133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业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3-JQ05-F1336
三、项目概况: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物业社会化保障(1号点位) | 主要包括公寓住房区环卫保洁服务、垃圾清运、污水清掏、化粪池清掏、客房服务、餐厅餐具清洁、绿化养护、锅炉运行维护、门卫管理、公寓房住房管理、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管理等服务。服务区域包括:绿化面积29.27万平方米、公寓住房区清洁面积1.18万平方米、招待所服务面积4400平方米(客房服务建筑4000平方米、餐厅清洁面积400平方米)。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3年 | |
物业社会化保障(2号点位) | 主要包括院区绿化、院区(含公寓楼)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零星维修等服务。服务区域包括:绿地草坪面积*****平方米、公寓住房1栋4个单元5层高、院区保洁面积*****㎡、其他区域杂草清理面积*****㎡。人员配备最低要求5人(含物业经理);供应商可以按需配置,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 ||||
物业社会化保障(3号点位) | 园门保安、室外环境卫生清整(含大型玩具、活动设施)、树木(含灌木)修剪、绿化草坪维护、教学楼设施维修(水电等,材料由幼儿园提供)、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及幼儿园其他大项活动所需人力配合。服务区域包括:教学楼3栋(建筑面积4351平方米)、园区室外面积约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50平方米)、树木140课、垃圾清运约4标准垃圾桶、化粪池1个。 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25.0000万元(1号点位115万元/年;2号点位35万元/年;3号点位25万元/年);
3.最高限价:525.0000万元(1号点位115万元/年;2号点位35万元/年;3号点位25万元/年);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或投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司炉工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互联网邮箱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或投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联系人:郝助理(仅负责文件申领,非项目负责人),电话:022-********。
(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安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24:00前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郝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0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9月6日8:30-17:30。
(二)踏勘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三)联系人:佘红甲。
(四)联系电话:155*****99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助理(项目负责人)
办公电话:冯助理(项目负责人)022-*****251
移动电话:冯助理(项目负责人)152*****609
传 真: 022-*****118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热线电话:022-*****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011
移动电话:15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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