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H-*******

2.3、服务内容: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6、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2.7、采购金额:30万元;

2.8、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2.9、服务要求: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总体情况、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项目需求分析和产出方案、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投融资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等内容以及研究结论和建议等,详见服务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咨询等内容)、开户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登记证书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3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2022年)或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公告期内“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磋商文件发售:

5.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00、13:30~16:00到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逾期不售。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3年09月04日13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3年09月04日13时30分在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2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 系 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151*****130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幢

联 系 人:崔鹤

联系电话:135*****380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