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120*****510********

2、项目名称: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3、标段名称: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预算金额:114.0857万元

5、标段最高限价:114.0857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

(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

第1包

114.0857

114.0857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北辰区2023年度13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双街镇标段,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新建泵站、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泵站配套管道铺设、维修泵站、田间道路铺设、农田输配电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合同履行期限:本标段主体工程施工须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工程施工须2024年04月30日前完成,工程质保期一年,泵站设备质保期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3%的价格扣除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给予3%的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3%的价格扣除优惠。

(4)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和此人员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本项目配置技术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此人员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7)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90日内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1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2)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并关注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5日到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

3.方式:现场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售价:300/本。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标段公告同时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标段对小微企业给予3.0%的价格扣除。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见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延吉道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2-14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博

电 话:022-********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标签: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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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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