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包装机CV透明纸传动输送系统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包装机CV透明纸传动输送系统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340NF******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件决议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包装机CV透明纸传动输送系统改造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采购内容为将2台ZB45(GDX2)包装机组CV透明纸传动系统由机械连轴器传动改为独立的伺服电器控制系统,并在该改造基础上将其中1台包装机组CV透明纸输送由平铺齿形带上面的自由运行改为吸风带吸附运行。投标人须完成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原装置拆除、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具体商务和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3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120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

1

CV透明纸传动系统改造

2

120万元

2

CV透明纸输送系统改造

1

1.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5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为总价采购。本次采购结果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6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交货;采购人根据生产安排,下达开工通知后,30日内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

1.7质保期:一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8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釆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釆购合同。

1.9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1.10质量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1.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提供该公司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复印件及2022年度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电子交易合同一份,并加盖公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8289时至202391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2.1现场获取: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2线上获取: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一次性扫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应写明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919930分,地点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66号华兴文化广场1号楼5楼501室-503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919930

6.3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66号华兴文化广场1号楼5楼501室-50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与纺机路交汇处万盈国际A座塔楼15-25层2101号

邮编:******

联系人:田女士、彭女士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军民路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输送系统 包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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