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能源监测系统二期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温州机场能源监测系统二期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温州机场能源监测系统(二期)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温州机场能源监测系统(二期)工程(第三次),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项目总体情况及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内容为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范围内更换及新增智能水表共75个,并接入机场现有的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水资源的远程计量、监测、统计等功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到精细化管理。具体更换及新增智能水表情况为:①T1及T2给水主干管上共加装12只智能水表监测水流运行情况;②T1航站楼、T2航站楼、空管楼、行政楼、食品楼、AOC楼、信息楼、货运公司、货运仓库、新老宿舍楼、新老食堂、十足店、宾馆、出租车蓄车场、公安楼、海关楼、石油公司、物业公司、能源中心、南北消防楼、特车库、北灯光、气象观测楼等所有入户水表共更换(新增)智能水表63只。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最近开具的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盖公章)或税务部门颁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提供税务部门网上查询证明截图(如浙江省查询网址为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filedacx/sscx/ybnsrzgcx/ybnsrzgcx.html);

3、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及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1日17时00分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3获取方式:凭企业介绍信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收件人:朱超贤,联系电话139*****065)或将介绍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朱超贤,联系电话139*****06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温州机场集团新货站二楼开标室(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七其他事项

8.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8.2特别说明:投标文件递交的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如选择直接送达方式: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收件人:朱超贤,联系电话139*****065)”。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如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寄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拒绝到付),收件人:朱超贤,联系电话139*****065)”。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3)关于开标过程的 说明:评审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招标活动,投标人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机场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19-22层

联系人:王先生、朱先生

电话:0577-********158*****861139*****065


标签: 能源监测系统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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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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