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公告

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公告

因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需要,本政府发布《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现将意见和方案修改情况公告。

附件:关于社会公众对《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及方案修改情况的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关于社会公众对《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及方案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本政府发布的《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人意见:

结合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提出的意见,经认真研究会商,现归纳如下几条:

1.要求扩大选择调换房源或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调换房源,被征收人倾向于选择金信大厦6-8层及部分1层房源。

2.要求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二、意见审查情况:

(一)被征收人意见第1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产权调换的房源并没有要求房屋征收主体提供多套房屋用于产权调换,且经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被征收人倾向于选择的房源产权属于南通沿海集团公司所有,不属于我区管理资产,我区仅能提供属于我区管理资产的房源予以产权调换。

(二)被征收人意见第2条,根据《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所述,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分别计算后再结清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三、方案修改情况:

本政府认为,《南通中学新建创新教学综合楼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例的规定,对补偿安置方案不作修改。

标签: 新建创新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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