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二
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二
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示精神,按照《保定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意见》(保巩固拓展〔2022〕9号)、《保定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定市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保巩固拓展〔2022〕10号)和《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蠡财〔2021〕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0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5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03万元,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1198万元。
二、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安排2类18个项目。
(一)安排产业类项目资金2025.2万元(16个项目)
1.2023年政府资产收益平台衔接资金项目1455.2万元(5个项目)。用于荣傲中央厨房建设项目300万元、惠傲有机肥生产项目150万元、花卤肉制品预制菜项目220万元、红莲羊绒制品纺织项目585.2万元、翔宇羊绒制品项目200万元,搭建政府资产收益平台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可带动脱贫户人均年增收约1673元,受益脱贫人口2995人,监测户64人。项目完成后资产收益一部分覆盖所有脱贫户、监测户,一部分体现差异化分配,对弱半劳动力安排临时工作岗位发放劳动报酬。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
2.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570万元(11个项目)。用于小陈镇南大留花卉产业园项目100万元,蠡吾镇千喜鹤数字农业示范园项目50万元,南庄镇君乐宝牧场项目50万元,北郭丹镇文冠果种植基地项目20万元,蠡吾镇王家庄村机械设备购置项目50万元,蠡吾镇仉村经营性商铺建设项目50万元,鲍墟镇齐家营村养殖大棚建设项目50万元,北郭丹镇南郭丹村艾草种植加工项目50万元,北埝乡褚岗村农机购置项目50万元,林堡乡林堡村农机购置项目50万元,桑园镇潘营西村经营性商铺建设项目50万元,将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新型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完成后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辖区内脱贫户和监测户受益。由乡镇政府、相关村委会、经营主体三方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项目协商推进工作,按《保定市扶贫项目资产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
(二)安排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5.8万元(2个项目)
用于通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出,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学生,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职业教育补贴,预计带动贫困学生86人,人均年增收3000元,以减轻中高职学生经济压力。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
附:蠡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调整清单(二)
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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