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市经开区1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市经开区1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市经开区1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34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经济开发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市经开区1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国科黑尊种质资源(伊春)有限公司、黑龙江高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伊春中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药业有限公司。
2.2规 模:本项目5个电站安装总容量为13.9MWp,容配比1.2,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1.6MW。采用585Wp 的单晶硅双/单面组件共计*****块。电气主体部分由10kV送出线路、10kV箱式变电站、并网逆变器、低压并网柜等组成。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华能专线上网消纳。其余四处电站所发电量均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就近接入10kV干线上网消纳。
2.3标段划分:华能伊春市经开区13.9MWp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标段包。
2.4施工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经济开发区。
2.5计划工期:暂计划2023年10月开工,2024年1月10日竣工,总工期约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所有项目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如工期延后,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工程各系统和配套接入系统、送出工程、对侧间隔改造、厂房加固施工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入及搭建;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施工、验收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含本工程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所需相关合法性手续及证件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涉及的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等)。
设备采购
投标人采购范围主要为华能伊春市经开区13.9MWp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内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及安装,逆变器采购及安装,固定支架采购及安装,预制舱采购及基础建造、送出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箱变采购及安装,线路及电缆采购敷设施工,远程集控设备装置采购安装及调试(包含远程集控端设备,运营商专线安装租赁),工程所涉及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采购安装。
采购要求:主要产品需具有IEC(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和国际国内通用的规范标准。同时制造商应在各个方面反映出光伏发电领域内最新技术。光伏组件从晶科、晶澳等同质量优质厂家中选择(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逆变器从华为、阳光等同质量优质厂家中选择(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从南瑞继保、北京四方等同质量优质厂家中选择(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调度、通信、计量及其它涉网设备由承包方根据当地电网要求选择厂家和设备型号。需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固定支架及附属设备、电缆及电缆附件(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调度设备、通信设备、涉网设备、集中远程监控系统(两端设备、相关线缆采购及运营商通讯专线)。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必须配置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电气设备除了满足承包的要求(资格、资质、业绩除外)外,电气设备的制造厂还需满足的商务资质要求和技术要求如下:(1)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至少具有已有用户签署二台相同的投标设备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2)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持有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国家強制性的生产许可证(若需)、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 和投标电气设备接入电网、网络所需的接口要求。(3)电气设备制造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4)投标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近三年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无不良业绩;所有采购设备需取得发包人的认可,采购合同及技术文件副本留存业主备案。
(二)施工项目:光伏电站场地运输临时施工、固定支架基础施工、预制舱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组件及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安装、预制舱式开闭站安装、远程集控设备安装(两端设备安 装、线缆敷设接线、分系统及整体调试)、线路及对端设备安装等,本期工程所涉及的交接试验、特殊实验等;全场接地网施工及测试,场内道路施工,环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消防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所有光伏电站发电性能实验后移交生产,竣工验收。
(四)本标段建筑材料二次检测由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承包人所选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其余的检测项目由投标人负责。
(五) 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发生费用,按合同费用调整原则执行。
(六)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光伏组件全部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的时间,同时应满足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2012)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发电主体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与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光伏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5日09时10分起至2023年08月3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市经开区13.9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子邮件:hnhljr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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