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婆坳二期廉租住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寒婆坳二期廉租住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寒婆坳二期廉租住房装修项目工程由衡阳市人民政府以衡政发(2015)7号文和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09)43号、衡发改招(2015)27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寒婆坳二期廉租住房装修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寒婆坳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1176户进行室内地板铺装等装修,投资额约15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和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交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及最低配置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6-11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2 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
5.2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 21 日12:00分(北京时间)。(以到帐日期为准)。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 0142 1000 4190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衡阳市寒婆坳二期廉租住房装修项目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2月 1 日~2015年12月 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③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文件、营业执照且经年检合格、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6月-11月份)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①、②留原件,③、④、⑤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经审查合格后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6.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均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14 日9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2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船山路20号住建局北院三楼,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交易大厅。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资格审查会及开标会;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同参加资格审查会及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22 日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10.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南路原房产局院内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81*****215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国发大厦401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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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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