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升级及支行安防设施采购项目业务及技术交流公告

贵州从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升级及支行安防设施采购项目业务及技术交流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启动我行监控中心升级及支行安防设施项目技术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贵州省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企业或省外企业在贵州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满足农信需求,在贵州省自然气候条件下能正常稳定运行。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07》要求。符合《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07》要求。符合《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2007》要求。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2018》要求。符合《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安防建设标准》要求。

4.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稳定的施工团队。单位配备的技术人员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安防工程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证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二)报名企业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和双方签章页,缺少不予认可)。

二、流程安排

(一)公司报名(电话或现场)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企业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案例合同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以进行资格预审。

对于资格预审通过的企业,我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通知报名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企业需在技术交流日前完成相关技术交流资料准备。

(二)现场技术交流

资格预审通过的企业根据通知的技术交流时间,携带上述资料纸质版以及技术交流资料进行现场技术演示及交流。

1.交流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丙妹镇南下大道从江农商银行。

2.交流内容:公司介绍、案例介绍、产品介绍、实施方案、预估项目价格等。

三、其他

(一)本次技术交流不涉及商务内容,参会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我行没有义务接受所有参与技术交流的单位进入后续环节。

(二)交流企业应保证提供资料、案例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项目的技术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188*****836

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及支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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