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中心办公楼消防检测第3次询价采购公告

嫩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中心办公楼消防检测第3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759
项目名称: 行政中心办公楼消防检测(第3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
需求详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具备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能力; 2、供应商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成功备案,具备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名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要求
消防检测,消防评估,维保服务商要求;
一、资质要求
1、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2、公司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不接受联合体。
4、公司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三体系认证(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管理 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带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识。
5、提供近3年内任意一年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人,3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在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注册执业,提供注册证书,
提供近期大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消防设施操作员6名(含六名)以上,其中具有消防设施中级操作员(维保检测方向或不分方向)证书不少于3人且至少提供1名中级操作员近期大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检测设备
1、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服务单位所用检测设备需要提供当年有效期内的计量检测报告或当年购买的新品发票。
三、服务
1、服务商2小时响应,4小时到场。
服务周期: 7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清江路201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8-25 19:5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8-3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胡峰
联系电话: 151*****661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标签: 消防检测 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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