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2023年学前教育“因素法”建设项目第四幼儿园、瑞丰幼儿园、碧水园幼儿园、五二幼儿园询比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2023年学前教育“因素法”建设项目第四幼儿园、瑞丰幼儿园、碧水园幼儿园、五二幼儿园询比公告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2023年学前教育“因素法”建设项目(第四幼儿园、瑞丰幼儿园、碧水园幼儿园、五二幼儿园)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QHBY-2023-021

1. 招标条件

本询比项目海东市乐都区2023年学前教育“因素法”建设项目(第四幼儿园、瑞丰幼儿园、碧水园幼儿园、五二幼儿园)(项目名称)已由乐发改【2023】9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详见询比文件。

2.2招标范围: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乐都区。

2.4工期:具体工期按施工合同约定

2.5合同估算价:******.0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1 号恒昌卢浮公馆 7 号楼 1 单元1011室)领取招标资料。

4.2 购买询比文件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均需加盖公章。

4.3 询比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972-*******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971-*******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前教育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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