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CHX-2023-0143 | |||
项目名称 | 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 |||
建设单位 | 保定市莲池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 |||
工程地点 | 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街379号 | |||
建设内容 | 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小区内部道路改造、管网改造、基础设施修缮改造、绿化景观提升等。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违章建筑、住宅顶层涂料立面粉刷、屋面局部破损修补和部分防漏修补、重新规划交通系统,梳理消防车道、车行、人行系统、道路更新、出入口提升改造、完善路灯照明、增设宣传栏、公告栏等,增加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室外场地更新设计、部分下水管道疏通、管道包裹。 | |||
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代理单位 | 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1)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总投资 | 579.******万元 | |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刘春华 | 联系方式 | ||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 2023 年8 月 28日 09:00 |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1 日 17:00 | |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 2023 年8 月 28日 09:00 |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1 日 17:00 | |
地区 | 保定市 |
公告内容 | 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CHX-2023-0143 本招标项目 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字【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天马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小区内部道路改造、管网改造、基础设施修缮改造、绿化景观提升等。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违章建筑、住宅顶层涂料立面粉刷、屋面局部破损修补和部分防漏修补、重新规划交通系统,梳理消防车道、车行、人行系统、道路更新、出入口提升改造、完善路灯照明、增设宣传栏、公告栏等,增加垃圾投放收集站点、室外场地更新设计、部分下水管道疏通、管道包裹。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 2022 年8 月至投标截止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的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牵头单位须是设计单位; 3.2.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 的合同协议书,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 月28 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9 月 1日 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下 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 4.2 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 时间之前在河北省 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 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如已完成 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 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 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 文件操作说明”)。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 0312-*******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9 月 19 日 09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投标人可自主选 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保定市莲池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保定市莲池区三丰路550号 联 系 人: 杨景辉 联系电话: 0312-******* 招标代理机构: 庄宸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228号 联 系 人: 刘春华 电 话: 138*****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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