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遵义恒立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名称: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GuiZhouZunyiHonghuag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三)法定代表人:王刚
(四)注册资本:*****万元
(五)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花岗路1号楼
(六)邮政编码:5*****
(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行机关设立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统计部(数据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业务发展部、合规风险部(反洗钱监测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稽核审计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等职能部室共11个,全辖对外开设营业网点(含总行营业部)共29个,业务中心6个(即:城市金融服务中心、大客户金融服务中心、市场营销推广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乡村振兴中心、尊客中心)。年末员工总人数433人,其中:在岗合同制员工388人,内退员工45人。
二、本行的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 (审批) 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 《(审批) 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业务,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业务;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融通资金;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截至2022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97.29亿元,较年初上升8.4亿元,贷款户数*****户,较年初增加2429户。其中小微企业贷款(银监统计口径)45.64亿元,较年初增加4.21亿元,增速10.17%,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082户,较年初增937户,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平均利率7.92%,申贷获得率70%。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主要情况
(一)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资产总额1,379,576.85万元,较年初增加140,026.41万元,增幅11.30%。
(二)资产质量及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花岗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972,868.63万元,贷款总额较年初增加83,960.5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五级分类划分五级不良率达到审慎监管指标5%的要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花岗农商银行各项负债1,267,445.45万元,较年初增加143,137.32万元,增幅为12.73%。
第四节 风险管理信息
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具体内容包括:维护全行风险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授权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法律与合规管理、定期编制风险报告、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管层直接领导,以相关专业委员会为依托,合规风险部牵头协调,其他风险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二、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董事长、监事长及高级管理层人员均具备多年从业经验,2名具备经济师职称,3名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此外,本行设立了合规风险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分析和监测。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保持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具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明确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制定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各营业网点为第一道防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合规风险部为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稽核审计部为第三道防线。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由风险合规部独立进行风险管理,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统一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并制定应急预案。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明确指定合规风险部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二是对29名重要岗位人员及新任职人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任职期间业务经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三是配合省联社及审计中心开展呆账核销、流动性风险管理、资金业务、反洗钱工作、案件防控工作、内部控制等13个针对各业务条线的专项审计;四是开展征信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支付敏感信息安全、关联交易、物资采购及使用情况等11个专项审计;五是坚持做好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等的日常检查工作。其中,对总行金库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突击查库4次,对29个营业机构柜面和ATM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开展了突击检查。
(五)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1.信用风险
本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方未按约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本行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管理层对信用风险敞口采取审慎的原则进行管理。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信贷业务。
截止2022年末,红花岗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22.14亿元,较年初上升14.67亿元;贷款余额97.29亿元,较年初上升8.40亿元;流动性比例71.54%,较年初上升1.04%;资本充足率12.20%,较年初下降1.47%,拨备覆盖率153.66%,较年初下降21.01%,主要风险监测指标全部达到监管要求。
2022年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4.38亿元,其中:处置表内不良贷款3.71亿元,收回救助金置换不良0.5亿元,收回已核销不良0.17亿元。年末不良贷款3.87亿元,较年初下降0.24亿元;不良率3.97%,较年初下降0.65%;年末逾贷比98.44%,风险处置取得一定成效。
本行已加强信贷人员培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加强宏观经济的行业发展研究、审慎选择信贷投向,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负债现金流错配而不能完全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本行面临各类日常现金提款的要求,其中包括活期存款、到期的定期存款,客户贷款提款等。本行采用一系列流动性指标来评价和监控流动性风险。
(1)流动性比例。截至2022年末,我行流动性比例71.54%,较70.5%上升1.04个百分点,已达到不低于25%的监管要求;
(2)核心负债依存度。截至2022年末,我行核心负债依存度83.45%,较年初86.78%下降3.33个百分点,已达到不低于60%的监管要求;
(3)流动性缺口率。截至2022年末,我行流动性缺口率45.77%,较年初68.07%下降22.3个百分点,已达到不低于-10%的监管要求;
(4)流动性匹配率。截至2022年末,我行流动性匹配率143.11%,较年初148.64%下降5.53个百分点,已达到不低于100%的监管要求。
3.市场风险
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按照社区银行、中小微企业银行的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大力开办低风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4.操作风险
本行为进一步完善我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我行明确了操作风险事件收集和关键风险指标监测工作中高级管理层、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责。2022年通过对各条线业务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修订操作流程和制度进行防范。全年共新建及修订完善制度50个、废除制度4个,有效对法人客户评级授信管理、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环节进行了完善,进一步降低了操作风险。
5.声誉风险
我行能够积极研判社会舆情走势,重点关注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类隐患,提前准备应对预案,提升应对能力。2022年,我行加强了在各大媒体的监测、管理、处置工作,并定期做好监测登记,督促部门及机构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制度修订,出台新的舆情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处理途径、时限要求等规定,提升了可操作性。2022年,一是针对性做了2次舆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让员工更加清晰的了解和处置舆情风险;二是通过对相关媒体以及其他信息发布软件的监测,全年未发生涉及我行的声誉、舆情风险事件。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13日,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总行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经营计划》《关于增补选举王刚为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务预算(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并形成决议,听取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股东大会由贵州抱一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二、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10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每次会议董事出席率均过半数。
2022年3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层工作报告及2022年经营计划》《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信息披露报告(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控制目标的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统计及数据治理工作安排》《关于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文强为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聘任陈进波为副行长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定”方案(修订)》《关于续聘遵义恒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茅草支行迁址的提案》《关于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提名与薪酬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省联社划转资产》;通报并追认《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任务目标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听取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评价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合规风险管理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的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情况报告》。
2022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7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体规划》《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外环路支行迁址的提案》《谢俊江辞去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王刚为第二届董事候选人》《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聘任袁华为副行长》《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聘任陈灿为财务统计部总经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聘任亢爱草为稽核审计部总经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的提案》;通报并追认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解聘宋季霞为财务统计部总经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行长提名解聘宋芳为稽核审计部总经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通报并追认修订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职能部门、营业机构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要点》;听取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6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谢俊江授权朱斌代为履行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责的提案》《董事会秘书负责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维护》。
2022年8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管理办法》《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工资管理规定》;听取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2022年9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实施捐赠的提案》。
2022年10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义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钞车辆处置的提案》。
2022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第九次会议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定”方案(草案)》。
2022年1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提案》。
2022年1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等议题;听取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
2022年1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义名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提案》《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授权书(编号:2023-01)》。
(三)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我行召开股东大会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我行独立董事参加了各次会议,并按监管规定,对我行《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信息披露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全部为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各次会议,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本行章程规定。会议累计审议议案26项;召开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讨论专项审计相关问题的意见。监事长或指派监事参加全行各类经营工作会议、内控合规与案防会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会议等。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和活动,使监事会更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层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2022针对本行发展站略及坚守市场定位、深耕本土市场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董事会下发监督意见1次;针对经营管理及工资执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经营层及相关业务部门下发监督意见2次。累计指出存在的问题25条,并督促董事会及经营层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履职监督职责。持续开展“董监高”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了上一年度董、监事、高管履职评价及审计工作,开展对经营层负责人的履职情况专项审计及不良贷款处置真实性审计各1次,开展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讨论和审议履职评价报告2份。监事会强化内控合规管理监督,对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财务费用开支、重大贷款、人事任免等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其中监督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9次,新提拔人事任职11人次,派员列席信贷审批会议78次,审批金额15.66亿元,列席大额财审会34次;列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会议51次,监督审议事项278个;开展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关于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1次,并提出监督意见,提高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2022年监事会组成专项调查组,对“落实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新增信贷投放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客户类型分布情况、行业分布情况、信贷产品分布情况、发放渠道分布情况、结息周期分布情况、便利贷抵押物核实情况共七个方面开展调查,从信贷制度建设及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问题成因分析,形成专项调查报告提交经营层,为经营层提供数据参考。同时监事会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经营层及各部门提升管理能力,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四、高管层构成及经营概况。
(二)经营概况
202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221,380.5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972,868.63万元,各项收入实收66,502.55万元,利润总额4,873.06万元;净利润99.06万元。
五、员工薪酬情况
2022年严格薪酬管理。一是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监督方案实施。二是按照《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行社工资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制定了《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工资管理规定》《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2022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我行职代会、董事会审议并报银监部门备案后实施。管理办法细化了薪酬管理,明确了薪酬结构相关规定。工资计提及发放符合省人社厅、省联社相关薪酬管理政策和文件规定。
六、股权管理情况
(一)股权结构
股本总额630,000,000.00元,其中:法人股为*********.92元,占股本总额的50.85%;自然人股为*********.08元,占股本总额的49.15%。
(二)主要股东股权出质情况
遵义名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675.00万股,在工商登记办理质押股权数3450.00万股,质押股权占比95.24%。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的有关通知》(银监发《2013》43号),主要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重大影响是指不能决定本行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本行董事会等方式参与决策。
第六节 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方,是指与银行保险机构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银行保险机构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六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一)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二)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三)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四)本条第(一)至(三)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五)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项所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七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一)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二)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三)本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四)银行保险机构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六条第(二)至(四)项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八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可以认定以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关联方:(一)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本办法第六条第(一)至(三)项所列关联方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三)银行保险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以及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五)对银行保险机构有影响,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九条规定: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可能导致银行保险机构利益转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花岗农商银行本行无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发放贷款3笔,余额为*****万元;内部关联人贷款共计32笔,余额为937.73万元;内部关联人近亲属贷款共计3笔,余额为190万元;董事及其近亲属贷款共计6笔,余额为329.47万元。以上贷款利率均未优于一般借款人。
第七节 消保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度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纳入本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二是按月按季向监管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标准应用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典型案例等;三是组织各营业机构开展突发群体性金融消费者投诉事件的应急演练;四是对营业机构开展了对外营销宣传信息全面排查及价格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未发现违规行为;五是2022年组织开展了3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培训人员涵盖了中高层管理及基层业务人员,培训讲解消保实操案例,学习监管部门及上级主管机构消保管理相关规定;六是有力组织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等;七是全行29个营业机构及12个离行式自助银行均在醒目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及处理流程,客户可选择拨打*****或行管监管电话进行投诉或通过网点意见簿留言,投诉方式公开透明。2022年,我行投诉总量15例,无一笔有效投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工作方式妥善处置每一起投诉,客户对处理过程及结果均满意。
第八节 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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