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过渡病区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过渡病区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过渡病区改造设计项目
三、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本项目为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过渡病区改造项目,主要为 4 号病区的维修改造。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门、窗围护增设各96扇、床位更新30张、监控购置安装60台、围墙修建约500米、吊顶约960平方米、阳光顶棚800平方米、阳台维护360平方米、线路改造48处、洗浴设施4套、餐厅设施购置1项。
服务范围:本项目不分包,主要为长丰县中医院精神病过渡病区改造设计,包含:上述设计范围内的改造方案、扩初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图纸的绘制等技术工作。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得超过4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有至少一例医院改造设计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截图等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0日,8:30-16:30
地点: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
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A4纸装订):(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注: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接受报价文件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上午10:00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
开标方式:2023年08月31日上午10:00 时前密封报送投标材料至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开标时投标文件准备一正二副盖章密封,所有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开封,采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中标。
六、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口
邮 编:******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18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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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5日
标签: 改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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