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NHX-2023-825;
2.3项目服务地点:商丘市;
2.4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2年;
2.6采购控制价:******.00元;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属于电信特殊行业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以
参加。
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文件领取须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 月 28 日至2023年9 月1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时间除外);在河南灏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商丘市睢阳区教师嘉苑文治胡同西侧第二间);报名同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磋商报名;
4.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资料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需要的其他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 8 日上午9:30分;
5.2开标地点:河南灏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商丘市睢阳区绿地中央广场T3号楼2113室);
5.3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5.4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七、联系事宜:
采 购 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商丘市北海路18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6*****1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灏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东方银座C栋505室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55*****350
2023年8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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