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街道芳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芳桥街道芳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桥街道芳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项目规模:21.3万元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递交最终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宜兴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芳桥街道芳阳南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6.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 8 月 25日至2023年 8 月30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0至4: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2)条资料前往江苏鼎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办公室(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融达集团5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芳桥街道办事处多功能会议室((进入大楼严禁抽烟,若经工作人员劝阻后仍未整改,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或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6.1成果提交后设计费一次性付清。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宜兴市芳桥街道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 8 月 25日至2023年 8 月 3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0-******** | |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88*****561 联系地址:宜兴市巷头西路227号 邮政编码:****** |
监管部门 |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
2023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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