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碶堍头村宁穿路店面房租赁招标公告
大碶堍头村宁穿路店面房租赁招标公告
大碶堍头村宁穿路店面房租赁招标公告
经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现对大碶堍头村宁穿路店面房招租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房屋概况:大碶堍头村宁穿路28号店面(原名鼎海鲜大酒店),面积约2000平方米(无房产证及土地证)。注: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
二、承租限期: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竞标。
四、招标报价:本次招标的竞价报价以第一年租金(万元/年)为准,整体招标,不拆分。租金报价每增加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实行上不封顶,店面房最终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中标人。店面房底价为45万元/年起(含45万元/年),以现场竞价方式报价;招标报名均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报名提交材料:1、自然人报名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2、个体、企事业单位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被授权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不能是另外的报名人或另外的被授权人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缺项拒绝其报名,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付款人名称(或名字)须与投标人名称(或名字)保持一致(以法定代表人名义也可),提交的资料名称均保持一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15年12月7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帐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费用(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补足),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大矸支行,地址: 坝头西路215-227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大碶街道办事处小型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是大碶堍头村宁穿路店面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在15日历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第一年不足部分租金及租赁押金(15万元,在租期满后无息结清)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租期五年,第一年租金费用为中标价,后每年的租金费用在前一年租金费用的基础上递增2%,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③该店面房无房产证及土地证;④中标者需要承担现有的装潢费12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将此费用支付给原租户,若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09:00—11:00,13:00-16: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大碶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兴路26号街道办事处院内2号楼三楼城区建设与管理科(四);
八、现场开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月9日 09 时 00 分止;地点为:大碶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兴路26号街道办事处院内2号楼三楼会议室。
如有问题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最终由大碶街道堍头村负责解释。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堍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顾书记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志华 乐维娜 电话: 139*****393
监管部门:北仑区大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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