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新媒体广告制作及传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新媒体广告制作及传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新媒体广告制作及传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新媒体广告制作及传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50万元/年(含税)。

1.6标段划分:

□划分 /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家

■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备选人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内容:

(1)投放点位:甘肃日报、兰州日报、兰州晚报、甘肃广播新闻中心、视听甘肃、新甘肃、甘肃交通广播、新甘肃、每日甘肃、中国甘肃网、兰州新闻网。

(2)社会化媒体资源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大号、微博大号、抖音大号、快手大号等各类新媒体账号、新闻网站、论坛、微信本地朋友圈及本地媒介资源等社会化资源传播推广,同时协助甘肃铁塔做好所提供的媒体资源的排期工作及数据监控优化工作。

(3)内容创意制作支撑服务:根据政企市场传播需要,设计线上线下官传,重点业务,营销活动等传播创意,内容撰写,视频拍摄,包含但不限于宣传片、Volg拍摄、海报制作、H5制作等工作,涵盖政企品牌及重点项目,创意短片、产品平面创意画面,服务手册等。

(4)慢直播资源合作:借助甘肃省内景区资源优势,结合甘肃铁塔高清直播业务,通过网站、小程序、微信、微博、抖音平台发布,意图在风景与用户建立情感链,提升甘肃铁塔品牌美誉度。

(5)危机舆情公关: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快速了解状况共同协商紧急应对策略,视情况需要随时补充中选供应商内外部资源支持应急工作。结合甘肃铁塔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互联网危机处理流程,做好应急情况下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形象,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出现不利或负面消息时,及时提供网络公关策略并实施,如删帖、沉贴、撤稿、组织正面宣传等。

2.2服务质量要求:参选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之日全国同类项目业绩不低于累计金额50万元(含税)业绩。

(1)业绩时间:单项采购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视频拍摄、视频投放、文化宣传。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3.4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参选人提供本地服务团队不得少于3人,含1名创意总监(项目负责人),1名动画特效师,1名视频创作人员。动画特效师和视频摄制人员需提供其本人主创的近3年内的优秀视频作品。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日0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甘肃省轻工研究院院内-甘肃轻纺工业设计院二楼202室)。

5.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应委托经办人持《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本项目比选公告附件下载)、营业执照或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如参选人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请将购买比选文件费用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至代理机构账户,并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和Excel格式、营业执照或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比选文件转账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发售联系人:朱小萍,电话:0931-*******

5.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4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7楼会议室(暂定)。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

电子邮箱:fengly@chinatowercom.cn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

联系人:冯玉平、罗维友、陈敏、张伟军、路小康、杨本军

电话:0931-*******

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账户名称: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账号:101*****0137958

行号:313*****7040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甘肃

标签: 新媒体广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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