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2015年第三批自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FB-ZW-2015-03
1 招标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2015年第三批自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DFB-ZW-2015-0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见“需求一览表”。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及营业执照至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02室进行报名,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须为原件并加盖法人章及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及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项目名称及投标人联系方式传真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上午08:30:00-09:29:59,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1日09:30:00 整,地点为上海市高邮路68号(上海华甸园大酒店)会议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09:30:00整,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02室
邮编:200025
联系人:魏文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iwen@vip.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天钥桥路支行
账号:31****-********133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5年12月1日
招标需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