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营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3年营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3年营 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KHYEQ-G1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营 房维修工程项目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3年营 房维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2023-JKHYEQ-G1214
2.3 工程特征: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某单位营 房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5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对某单位营 房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最高限价:*******.49元
2.7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1)工程采购: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2)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各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在招标人黑名单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9号麒麟步行街6-1号楼酒泉故事创意园211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资质、《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打 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以上资料按照要求顺序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开标
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7.2 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7.3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7.4 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综合电子标;
7.5 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某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36*****253
纪检监督: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285
采购管理部门:褚先生
联系方式:189*****0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关路9号麒麟步行街6-1号楼酒泉故事创意园211室
联 系 人: 常老师/马老师
电 话: 136*****156/180*****696
电子邮件: 136*****156@163.com
附件1
打 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供应商积极依法参加部队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部队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供应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军队利益。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军队权益,确定在部队开展打 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打 击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 李先生 电话 153*****285 反映。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知悉应当承担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二、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四、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标签: 营房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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