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机关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采暖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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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机关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采暖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ZZX-2023-A14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采暖系统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2023-A140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采暖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49万元
最高限价:167.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7.49 167.49 供暖设备安装 图书馆总建筑面积91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73㎡,地下建筑面积2072㎡。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23.9m。使用功能为图书馆,属于多层民用建筑。图书馆2006年竣工,供暖设备及管线老化严重,并且供回水温度过低,影响使用效果,经现场查勘,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要求完成现有供暖设备、散热器及管道系统的拆除、更新改造,工期50天。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完合同后50日内完成施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
方式:优先推荐网上获取(一)网上获取:凡具备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tjhz777@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报名表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189*****167)。(二)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逾期获取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机关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3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
联系方式:189*****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楷涵、刘旭锴
电 话:189*****16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暖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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