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招字【BJ********】号

项目名称: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检察业务用房施工 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30,000.00 6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法治宣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携带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裕隆大厦1705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秦蛟

电话:0917-*******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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