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某医院医疗设备第七批招标公告
泉州某医院医疗设备第七批招标公告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177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4-1-14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5-********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同时医院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产品市场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公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邮箱(yxgck******@163.com)或书面形式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
一、项目名称:泉州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采购医疗设备一批58台(件),概算经费总计约1177万元,预计交付日期为2024年1月14日。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该项目采购,详见附件。
三、报名须知: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等资质证明(无需医疗器械注册证项目请提供政府机构发布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背景的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相关声明材料。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的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备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要求
1.保修时间:保修期≥2年;
2.维修配件:
2.1.投标人须提供常用备件、易损件、选配件清单及报价,报价不高于市场报价的75%,零配件总价不得超过设备价格的110%;
2.2.配套耗材(试剂):投标人须提供设备配套耗材(若有)报价,报价不得高于省内历史最低成交价,且通用型耗材优先选择,若为专用型耗材必须遵循福建省阳光采购规定,若是有其他优惠的提供详细说明;
3.其他:
3.1.驻地有固定的维修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驻地有设备及备件仓库(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地址;
3.3.提供免费报修电话;
3.4.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接报修后24小时内工程师到场;
3.5.若有数据接口须免费开放并承担医院相关业务系统连接的费用,提供设备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3.6.投标人须提供操作手册(中英文)、维修手册;
3.7.投标人应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书面提醒和帮助用户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保质控(提供相应资料)。
3.8.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3.9投标人应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及详细方案资料
3.10.投标人应提供保修期后每年保修价格、保修范围及关键零部件报价
3.11.设备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进口设备)需承诺先维修后付款。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2023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9 日。
五、材料递交方式及要求:
(一)递交方式:
1.现场投递(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某医院核医学楼4楼医学工程科)
2.邮件方式(yxgck******@163.com)。
(二)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序号+公司名称
(三)邮件附件:
1.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面序号顺序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
2.需采用A4纸幅面,按下面序号顺序做成Word文档格式。
★注:上述PDF格式和Word文档两种格式内容,均需提交,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视为无效意见。
(四)邮件内容:
1.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原件,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情况自定)(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未到询价评审现场需提供,附件,原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
9.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附件)。
10.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附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材料。
12.对参数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参数意见或建议需另附电子版,附件;供应商提出参数建议的,请写明所建议参数的品牌型号)。
如材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接受。
六、有关说明:
(一)需求明细及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对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三)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已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视情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或电话回复。最终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以本项目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报名,请勿电话及邮件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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