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龙虎庄乡瓦屋辛庄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招标公告
永清县龙虎庄乡瓦屋辛庄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招标公告
永清县龙虎庄乡瓦屋辛庄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龙虎庄乡瓦屋辛庄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92号、核准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龙虎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龙虎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建水泥混凝土道路2条以及瓦屋辛庄蔬菜批发市场地面硬化,道路总长1165米,总硬化面积*****平方米,结构厚48厘米,具体布置:18厘米C30水泥混凝土+15厘米石灰稳定土+15厘米石灰稳定土。新建冷库一座,面积320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3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9:00至2023-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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