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西北地块3、建设规模:安置区约50.25亩4、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计算期: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2 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出资约1.6亿元,按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注入),负责在中标后10日内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60日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5%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收购价格,经区政府批准后,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作为丙方收购项目公司中社会资本方5%的股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6)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8 09:00至2023-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光泽路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郎红光 | 联系人: | 冯艳强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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